新中国成立后,湖北省分设八个
行政区。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辖宜昌、宜都、枝江、当阳、远安、兴山、秭归、长阳、五峰九个县。同时划出原宜昌县城区和近郊农村置宜昌市,直属
湖北省人民政府管辖。1951年,改湖北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区专员公署,1955年改为湖北省宜昌专员公署。1954年11月,宜昌市改属宜昌专署领导。此时,宜昌专署辖9县1市。1955年7月撤枝江县,将其辖区并入宜都县。此时宜昌专员公署辖8县1市。1958年12月,撤销宜昌专员公署,建立宜昌自治共和国。1961年5月,撤销宜昌自治共和国,设立宜昌专员公署。1962年6月,复置枝江县,仍为宜昌专署所辖。至此,宜昌专员公署辖9县1市。1968年1月成立宜昌地区
革命委员会。1971年1月,神农架林区划归宜昌地区领导,1972年3月复为省属。1978年8月,撤销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,设
行政区划图
立宜昌地区行政公署。1979年6月,宜昌市复为
省辖市。1984年7月13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长阳县和
五峰县,分别成立长阳和五峰两个土家族
自治县,实行
民族区域自治。1986年12月13日,国务院批准宜昌市设置西陵、伍家岗、点军3个
县级行政区。1987年11月30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宜都县,建立
枝城市(1998年6月11日更名为
宜都市)。1988年10月22日,国务院批准
当阳县撤县设市。1992年3月,为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,经中央批准,宜昌地市合并,实行
市领导县的体制。此时,宜昌市辖7县(宜昌县、枝江县、
远安县、兴山县、
秭归县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7个县)、2市(枝城市、
当阳市)和3区(
西陵区、伍家岗区、
点军区)。1995年3月21日,国务院批准成立宜昌市
猇亭区。1996年7月30日,国务院批准枝江县撤县设市。2001年3月22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昌县,设立夷陵区。至此,宜昌市辖5区5县3市。虽说其城名已几经变换:夷陵、彝陵、西陵、宜都、峡州、
东湖、宜昌等,但城址却始终宁静而端庄地屹立在西陵峡口,任时光飞逝,斗转星移。